100年度屏東縣縣長盃法式滾球錦標賽實施計畫
一、目 的:為推展法式滾球運動,藉比賽使更多人了解滾球運動特性及運動需求,進而提供更多全年性運動訓練與比賽機會。
二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
三、主辦單位:屏東縣政府
四、承辦單位:屏東縣體育會、屏東縣體育會法式滾球委員會。
五、協辦單位:屏東縣記者工會、屏東縣滾球協會、屏東縣復興國小。
六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0年5月28日至29日(六、日)。
七、比賽時間:早上八時報到暨召開領隊會議,八時三十分起第一輪比賽
5月28日九時三十分舉行開幕典禮
八、比賽地點:屏東縣復興國小 聯絡人:黃金和( 0919640910)
九、比賽分組:
※5月28日(星期六)賽程
(一)國小男童組:限屏東縣國小,以學校為單位(不可跨校組隊),男女生可混合。
(二)國小女童組:限屏東縣國小,以學校為單位(不可跨校組隊),限女生。
※5月29日(星期日)賽程
(三)教職員男子組:限屏東縣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參加(可跨校)。
(四)教職員女子組:限屏東縣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參加(可跨校、限女性)。
(五)公開組:不限性別(限用競賽級滾球)。
【註】:參賽選手、指導老師及工作人員請准予公假。
十、報名辦法:
(一)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0年5月18日止,填寫附件。(電子郵件信箱收件為憑)。
(二)比賽地點:屏東縣復興國小 住址:屏東市復興路376號。
1.費用:無(大會代訂便當飲用水,每人100元。)
2.報名方式:一律採電子郵件報名【s7525402@ms67.hinet.net】。
十一、競賽規則:
(一)比賽規則:採國際滾球總會2009最新法式滾球規則。
(二)球員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一經發現,即取消該隊比賽資格,其已賽各場積分一律無效。
(三)預(複)賽採計時賽。計時賽:比賽時間為50分鐘搶11分之比賽方式,若比賽時間終了雙方比數未達11分不再加局;若雙方平手,則再加賽一局。決賽採13分制。
(四)選手服裝最少上衣要一致,否則依大會規定須先扣該場3分給對手。該隊不得異議。
十二、比賽制度:
(一)比賽制度視各組報名隊數之多寡,於抽籤時公佈之,並於抽籤隔日公布於屏東縣復興國小網站。
(二)同一學校或隊伍參加兩隊以上時,預賽以盡量平均分配於不同組為原則。
(三)各組報名隊伍太少,大會有權取消該組比賽或併入他組比賽。
(四)申訴須於事實發生30分鐘內,以書面經該隊隊長或教練簽名後向大會提出,繳交保證金新臺幣壹仟元整,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,否則予以沒收。
十三、技術及抽籤會議:100年5月20日(星期五)下午16時,於復興國小舉行,大會不另行通知,逾時或未到隊伍由主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
十四、獎勵:
(一)得獎項目一覽表
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
各組 1.獎牌
2.獎狀 1.獎牌
2.獎狀 1.獎牌
2.獎狀 1. 獎狀
1. 獎狀
1.獎狀
(二)指導老師及選手依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績考核辦法」各校自行敘獎。
(三)本活動工作人員表現優異者,依「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工獎懲事件處理要點」自行獎勵並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依參賽日數補休(課務自理)。
十五、附則:
(一)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詮釋者,依裁判之判決為終判,不得提出申訴。
(二)如有冒名頂替之情事,取消參賽資格。
(三)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承辦單位修正後,公佈實施。
十六、本實施計畫陳報屏東縣政府核准後實施。
十七、經費來源:屏東縣政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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