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第2屆高雄市主委盃全國滾球公開賽計畫
一、 計劃目的:為引領全民接觸優雅時尚滾球運動,邀請各縣市滾球菁英及本市社區、市民一起參與該項活動,提昇市民運動風氣,進而擴展國際視野。
二、 主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會、高雄市教育局、高雄市體育處
三、 承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會滾球委員會
四、 協辦單位:高雄市新興區公所、高雄市芬多精身心礙障關懷保護協會
五、 競賽日期:100年 4月9〜10日(週六、日上午8:30至17:00)
六、 競賽地點:228和平公園亞洲盃滾球場(高雄市中正路橋愛河東岸)
七、 競賽分組:
(一) 長青男子組、長青女子組:限年滿60歲以上-民國40年(含)前出生者,參賽者請攜帶證件備驗。
(二) 關 懷 組:有任何身心障礙者或領有殘障手冊者得以報名本組。
(三) 社會男子組、社會女子組:不限年齡(含高中學生)
(四) 青少年國中組、青少年國小組:不分男女生,可混合組隊,以學校為組隊單位,隊名請加入校名(如光華公牛、青山A、…)。
八、 參加資格:愛好運動之民眾均可結伴共同熱情參與。
九、 報名方式:
(一) 線上報名:請上http://163.32.185.4/petanque/
(二) 繳交報名費:每隊400元整(本會會員組隊報名,免報名費)。
(三) 繳交方式:於領隊會議或比賽當日報到時向大會繳交。
(四) 報名期限:即日起100年4月1日(五)止(報名表如附件一),參賽隊伍名單請參閱報名系統名冊。
(五) 領隊會議:100年4月6日(三)上午8時30分於新興區榕之屋滾球場(高雄市新興區新邦路3號)舉行,決定賽制及抽籤,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。
(六) 4月7日(四)公佈賽程。(高雄市芬多精身心礙障關懷保護協會網站dvds98518@yahoo.com.tw)
十、 報名規定:
(一) 每位隊員限報名乙隊,不得重複跨組、隊報名,抽籤後隊員不得更動至別隊。
(二) 社會組及長青組,男性球員不得報名女子組。
(三) 各隊請自備比賽用球。
(四) 由大會提供參賽人員午餐。
十一、 比賽規則:依國際滾球賽規則。
十二、 競賽說明:
(一) 每隊可報名4人,下場比賽3人,中途可替換選手1人。
(二) 各隊更換名單須在報到時向大會更換,且限未報名本比賽之選手。
(三) 各組別報名如不足四隊,由大會編排併入其他組別。
(四) 賽制視報名隊數多寡,抽籤前由大會於領隊會議公布。
(五) 各隊請自備球具。
(六) 開賽後如果同隊隊員上衣服裝不同,由裁判判給對隊先獲得3分。
(七) 經大會廣播比賽開始,參賽隊伍遲到2~5分鐘內判對隊得1分,遲到5~10分鐘內判對隊得2分,遲到10~15分鐘內判對隊得3分,遲到15分鐘以上以棄權論。
十三、 獎勵辦法:
(一) 各組依報名隊數,8隊以下取4名,8至12隊取5名,12隊以上取6名優勝,頒以獎牌及獎品。
(二) 指導老師及選手依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績考核辦法」由各校自行敘獎。
(三) 本競賽工作人員及各校帶隊教練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依實際帶隊或工作日數補休(課務自理)。
十四、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修正後公佈實施。
十五、 本計畫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○年○月○日高市○○字第○○○號函核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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